我们的团队广泛就私募基金的设立交易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基金、加密货币基金和代币化基金提供法律意见。我们亦就证监会认可零售基金和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设立、授权申请和持续合规义务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
主要合伙人:
李蔼儿; 陈嘉骏; 黄伟强; 陈政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