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佳菁

陈律师自2007年起定居香港是香港和马来西亚双重资格的执业律师。她拥有超过19年的企业及商业事务的丰富经验包括首次公开发售、分拆上市、转板上市、企业重组、收购及出售事项、一般企业事务咨询及规管性合规事宜。

 

凭借在香港和马来西亚的执业经验陈律师熟悉两地的《上市规则》《收购守则》以及香港和马来西亚的法律。这些经验不但建立了坚实的基础亦为她提供了更好的竞争优势和独到见解去了解及协助东南亚国家、香港和中国大陆的企业。「她在协助东南亚公司在香港上市方面经验丰富」(引自2020年《法律500强》)。她熟悉各种各样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和天然气、独立发电厂、采矿业、制造业、媒体、电讯、农业/园丘、房地产、建筑业、数码平台、医疗保健、零售业、科技、教育和贸易。陈律师不但精通英语、中文和马来语还能以流利的各种方言与客户沟通包括普通话、广东话和福建话。

 

陈律师曾参与香港联交所主板及GEM若干广受关注的首次公开发售及上市事项担任保荐人及发行人的律师包括年首宗以《上市规则》第18章于2008上市的矿业公司、首宗以商业信托并以股份合订单位方式于2011年在香港上市的香港电讯信托、于2017年在新加坡和香港双重上市的首次公开发售及上市事项。在并购交易中,陈律师参与了许多本地和跨境交易收购以及要约收购。她还为上市公司就上市后规管性合规事宜及二级集资交易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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