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杰聪 (Chris Williams)

合伙人


直缐 +852 2803 3622
手提 +852 9268 8496
传真 +852 2803 3618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法域 Hong Kong
England and Wales
语言能力 英语

简介

2024年《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的客户证言:「他是一位绝对亲力亲为、随时候命和擅于合作的律师,他所提供的建议是超级务实的。

 

Chris Williams 是何韦律师行的创行合伙人之一,擅长处理企业融资、并购、直接投资及企业重组和改组,并就企业管治及合规事宜提供意见。Chris于1986年在英格兰和韦尔斯取得律师资格,在伦敦齐伯礼律师行执业,其后于1991年初转到香港齐伯礼工作,并于同年在香港取得律师资格。Chris于两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实体担任非执行主席及非执行副主席。

 

他的业务覆盖香港及亚太地区,特别是印度尼西亚及新加坡。Chris 先后获全球顶尖并购律师指南 (Guide to the World's Leading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Lawyers) 及国际并购律师名人录(International Who’s Who of Merger and Acquisition Lawyers) 评为世界首屈一指的并购律师之一。

工作经验

2012 何韦律师行
2011 礼德齐伯礼律师行
2008 齐伯礼律师行(礼德律师行联营行)
1991 香港齐伯礼律师行
1986 伦敦齐伯礼律师行

教育背景

1985 College of Law 律师会执业试
1984 College of Law 法律专业共同试
1981 雷丁大学国际关系及经济学(荣誉)文学士

专业资格和団体

1991 香港
1986 英格兰及韦尔斯

英格兰及韦尔斯律师会会员
香港律师会会员

  • 代表PT Lippo Karawaci Tbk集团公司处理2.2万亿卢比的股本交易。在该股本交易中,CVC Capital Partners同意收购PT Siloam International Hospitals Tbk的15%股份。PT Siloam International Hospitals Tbk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私营国立健保集团及PT Lippo Karawaci Tbk的上市附属。
  • 代表PT Multipolar Tbk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处理向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Anderson Investment Pte Ltd发行及供其认购3亿美元的股票挂钩票据,该票据可交换为PT Matahari Putra Prima Tbk的26.1%股权。
  • 代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力宝华润行事,负责处置其于名为「Robbinz」的中国零售百货业务的权益。
  • 代表香港华人(原为香港华人银行有限公司)处理其收购Finibanco (Macau), S.A.R.L.的85%权益。
  • 代表一家印度尼西亚集团行事,负责重组其地区性电讯及科技权益为单一集团,并将该集团于香港交易所的创业板上市。
  • 代表印度尼西亚其中一家最大型的零售商Matahari Putra Prima Tbk行事,负责撤走其于Matahari Department Stores Tbk的大部份权益,并将有关权益投资于一家新成立的合资企业。该合资企业的资金由CVC Asia Pacific Limited管理。Matahari于该合资企业持有20%权益。
  • 代表印度尼西亚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PT First Media Tbk行事,负责将其于PT Link Net及PT First Media Television的部份权益转移至一私人股本集团。
  • 代表由多家欧洲财务机构及亚洲投资基金组成的财团行事,负责向印度尼西亚银行重组机构(Indonesian Bank Restructuring Agency)收购一家财务机构的控股权益,并将之出售予主权财富基金。
  • 为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华联企业有限公司(Overseas Union Enterprise Limited;「华联」)及由华联领导的财团担任国际律师,负责争夺Fraser & Neave Limited全数股份的全面收购要约,总代价约值130亿新加坡元。
  • 代表力宝有限公司(Lippo Limited)行事,负责就成立一家合资企业于南韩建造综合度假胜地、赌场酒店及服务式住宅与Caesars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拟定安排。
  • 重组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政府」)的全资企业粤海企业的外债,总负债涉及300多家公司拖欠约170家银行及4大债务证劵持有人集团约57亿美元。重组涉及与银行债权人委任的督导委员会及票据持有人的复杂及持久协商。广东省政府对重组的主要贡献是将向香港供应大部分天然食水的广东省实体私有化。在成立新公司后,发行了超过20亿美元的债项以摊销重组债项。私有化实体其后注入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及由广东省政府控制的公司粤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整体重组的一部分。
  • 为一家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华联企业有限公司的多项公司交易担任国际律师。
  • 代表一家亚洲企业处理重组其于多家于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实体(包括受规管实体)的权益。
  • 代表处理多项于香港交易所进行的首次公开发行,大部分涉及为上市而进行集团内部公司重组。